诚信声明
22-09-22

诚信检验检测自我声明
为保证我公司检验检测工作符合《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》及相关法律、法规要求,推动本公司诚信体系建设,营造公平公正、科学准确、规范有序的检测环境,树立检验机构诚信公正、廉洁高效的社会形象,本公司声明如下:
1、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、法规对检验工作的要求,严格依法施检,严格依据标准开展检测,确保检测公正、科学、准确。
2、承诺遵守行业规范,在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,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进行检验检测工作,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。
3、保证对外独立开展检测服务工作,不受来自商业、财务等方面的干预和其他内部与外部的行政压力。
4、不伪造检验数据,不出具虚假报告,保证所出具的检验报告真实有效、数据准确可靠。
5、贯彻执行“公正、科学、准确、诚信”的质量服务方针,对所有顾客都能做到公平、公正对待,保证提供同等质量的优质服务。
6、严格保守顾客的技术、资料、数据以及其他商业机密,不利用顾客的技术与资料从事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。
7、认真执行收费标准,规范服务行为,执行党风、行风廉政规定,廉洁自律,不以权谋私,维护检测机构科学、公正、廉洁、高效的行业形象。
8、不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人员。
对上述自我声明,愿意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,若有违反,愿意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。
法人代表:段高山
山东齐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
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六日